1)袋式除塵器的運行應配置專職的操作人員,并經培訓和考試合格。
2) 操作人員應定期對袋式除塵器的運行狀況和參數進行巡查,并認真記錄。
3) 運行過程中,當煙氣溫度超過濾袋正常使用溫度時,控制系統報警,若煙氣溫度繼續上升至濾料最高使用溫度并持續l0min時,應釆取停機措施。
4) 在運行工況波動的條件下,控制系統釆取定壓差的清灰控制方式,更有利于適應煙塵負荷的變化。
5) 除塵器運行時嚴禁開啟各種門。
6) 運行過程中若發現有濾袋破損現象,應及時檢査和更換破袋,防止危害其他濾袋。
7) 袋式除塵器灰斗應裝設高料位監測裝置,當高料位發出報警信號時,應及時卸灰。若發現卸灰不暢,應及時檢查和排除故障。
8)應定時記錄袋式除塵器運行參數。
用于電廠鍋爐和垃圾焚燒的袋式除塵器,應每比記錄一次運行參數°主要內容包括:
① 記錄時間;
② 生產負荷或鍋爐機組負荷;
③ 煙氣溫度,若發現溫度異常,應及時報告主管部門;
④ 除塵器阻力;
⑤ 粉塵排放濃度(設有粉塵濃度監測儀時);
⑥ 含氧量(設有含氧量測定儀時);
⑦ 灰斗高、低料位狀態;
⑧ 空氣壓縮機電流;
⑨ 空氣壓縮機排氣壓力、儲氣罐壓力及噴吹壓力;
⑩ 回轉清灰裝置電流(對于回轉脈沖或反吹風袋式除塵器);
?噴霧降溫系統供水壓力及溫度(設有噴霧降溫系統時);
?脈沖噴吹間隔;
?運行人員姓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