含塵濃度
入口含塵濃度影響著袋式除塵器的下列事項:
1) 設備阻力和清灰周期:在固定的清灰周期下,當入口含塵濃度顯著增加時,袋式除塵器的阻力將相應升高。為了保持預定的設備阻力,必須縮短清灰周期。
2) 濾料和箱體的磨損:在處理強磨啄性的粉塵情況下,可認為磨損速度與含塵濃度成正比。
3) 卸、輸灰裝置:卸輸灰裝置的處理量應不小于入口含塵濃度與處理風量乘積的L5倍。在處理高含塵濃度的氣體時,應提高卸、輸灰裝置的能力,并特別注意其可靠性,對其運行工況加以監測。
排放要求
袋式除塵器的出口含塵濃度必須滿足國家、行業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,這是設計和選用袋式除塵器的基本原則。
袋式除塵器的出口含塵濃度,依除塵器的型式、濾料種類、粉塵性質和袋式除塵器的用途不同而各異,一般介于數十毫克每立方米與數毫克每立方米之間。當凈化空氣或含有毒有害物質的氣體時,對排放有更嚴格的要求,設計和選用袋式除塵器時,應釆取相應的措施。
系統配置
袋式除塵器的設計選型必須充分考慮塵源的性質、系統的大小以及袋式除塵器在系統中的安裝位置,確定壓力工況。
1. 壓入式除塵系統
壓入式除塵系統的除塵器置于風機出口。隨著應用場合的不同,除塵器可有兩種結構:一種是凈化后的氣體直接從殼體排放,殼體承受低正壓并主要起遮風擋雨的作用,設計較為簡易,不需設清潔室;另一種的殼體則需承受較高正壓,因而須設計成嚴密的結構,凈氣從煙囪排放。
2. 吸入式除塵系統
吸入式除塵系統的除塵器置于風機入口,殼體承受負壓作用,壓力大小取決于系統規模及風機選型。對于常規除塵系統,選用中、高壓風機為動力,除塵器殼體工作壓力約為3~7kPa;對于氣力輸送系統,選用高壓風機或羅茨風機為動力,除塵器殼體承受的壓力接近風機的全壓。
3. 壓力式除塵系統
高爐煤氣除塵系統不設風機,除塵器承受0.1?Q.25MPa的壓力,箱體宜采用圓筒形結構,按壓力容器設計。
與此類似的還有水煤氣的凈化系統,除塵器承壓更高,可達1~4MPao